为进一步规范内贸修洗箱费用的收取,提高客户服务水平,内贸航线决定自2013年1月15日开航船舶起,统一征收内贸箱体附加费,收费标准:煤炭:RMB100元/20GP;钢卷:RMB 80元/20GP;其他货种:RMB50元/TEU; 收费方式:不收现金/海运费一并收取;系统录入方式:该费用在起运港进行征收,与海运费分开报价,系统分开录入/录入项目为杂费模块:箱体附加费;执行时间:即日起按订舱时间,从1月15日10:00之后开始征收,已定舱已回场的除外!
同时,自2013年1月15日起,为配合公司征收内贸集装箱附加费措施,营运中心对于集装箱损坏第三方赔偿做如下调整:
1.对于重箱回空损失修理费用在400元人民币以下的免予征收第三方赔偿,超过400元人民币(含400人民币)按第三方索赔要求征收相应客户责任的安全全额赔款。
2.口岸原则上对内贸箱400元以下的修理费用和清洗不得以其他名义再向客户收取费用。
更多详情请登录,www.1680shipping.com 查询